亚太资源(01104)发布公告,待下列条件获达成后,于记录日期按每持有5股股份可获发1份认股权证的基准向合资格股东进行红利认股权证发行。
认股权证将以记名方式发行。每份认股权证将赋予其持有人权利于行使认股权证时以现金按初步认购价1.00港元(可予调整)认购1股新股份。认股权证将可由认股权证发行当日起至其后第三年的最后一日内随时行使。红利认股权证发行的条件将包括(其中包括)根据公司细则及上市规则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按股数投票方式通过决议案批准红利认股权证发行及特别授权;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认股权证及新股份上市及买卖,且并无撤回或撤销有关批准。
责任编辑:卢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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